燃油(气) 蒸汽发生器的使用注意事项:
1、当屏幕显示“缺水”“超压”“超温“并报警时,严禁向炉内补水,并立即停炉与专业人员沟通解决问题后方可再启运行。
2、蒸发器的过热保护器是重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严禁短接线路。
3、蒸发器的燃烧器在连续3次点火不成功的情况下,严禁再次点火,排除故障后再启用。
4、此蒸汽发生器应由接受过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
5、蒸汽发生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地面平整,而且周围无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安装位置与生产车间有实墙隔离。
6、确认所使用的电源符合蒸汽发生器电器装置所需要的额定电压和功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和漏电保护。
7、蒸发器的进水必须安装水处理装置,并检测水质达到工业锅炉水质标准GB/T 1576的要求方可使用;并按照工厂提供的排污方法进行排污,否则因炉胆结水垢引起的故障不在供方保修范围之内。